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591-8519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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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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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清市阳下街道奎岭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阳下街道奎岭村 |
350181102205JA00002W00000000 |
7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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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动产权证号: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41209号,现因权属调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申请变更 |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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