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林大景名下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6-06-03 16:01

林大景坐落于阳下街道作坊村因保管不善,将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14494号、0014343号、0014341号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大景

2026年06月3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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