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彭长德名下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534号作废公告
时间:2026-06-03 16:06

原不动产权利人彭长德坐落于龙江街道霞楼村滨海嘉苑地下室地下1层B65车位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5)闽0181执恢129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 2025)闽0181执恢10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534号 彭长德 预告登记证明   龙江街道霞楼村滨海嘉苑地下室地下1层B65车位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6月3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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