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连洪祥(已故)名下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6-06-03 16:11

连洪祥(已故)坐落于渔溪镇虞阳路35-1号14-16地号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榕融S字第03838号房屋所有权证、融渔国用(91)字第00388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由不动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连国灿)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连国灿

2026年6月3日

来源: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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