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融自然综〔2025〕127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清350181-02-E、F、G、J、I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福清市汽车走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段调整》(以下简称《控规修改》)。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修改》规划范围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清荣大道南侧,福政大道西侧,福平街东侧,清宏路北侧。
二、原则同意《控规修改》将地块02-E-13、02-E-15-01、02-F-02-01、02-F-02-03用地性质调整为RB(商住混合用地);地块02-E-15-02、02-F-02-02用地性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
三、原则同意《控规修改》确定的包括功能调整合理性、开发强度指标合理性以及配套设施调整等规划内容。
四、《控规修改》是福清市主城发展区核心区域的边缘局部地块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修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修改》用地性质、开发强度指标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五、《控规修改》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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