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3-11-29 10:53

  各位代表:

  受福清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入强省会、福州都市圈等重大战略,着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深入开展省“正向激励”、项目攻坚落实年等专项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2022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35亿元,增长7.6%(预计数,增长按可比价计算,下同);规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2654亿元,比增8.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8.26亿元,同口径增长4.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7亿元,同口径增长18.4%。省“五个一批”、“正向激励”专项行动考评多次位居全省前列,“项目攻坚落实年”考核预计排名福州第一。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

  全面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防控疫情不松弦,发展生产不松劲,切实稳住经济大盘。

  1.疫情防控精准有力。今年11月,全市共抽调1300余名志愿者,驰援福州支援抗疫工作,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有效控制本土疫情,对基层医疗机构抗原检测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有效提高基层发热诊室初筛能力。重点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以各镇街、园区、农场为主体,多渠道、多方式对老年人接种进行专项宣传报道,进一步更新60岁以上人群“一户一档”,精细摸排,动员未接种人群尽快接种,截至目前,60岁-79岁第一剂接种覆盖率约91.59%,80岁以上第一剂接种率为68.90%。

  2.惠企纾困卓有成效。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中央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市累计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24.5亿元,受益521个市场主体;核准“六税两费”退抵税1.97亿元,惠及企业32374户次;对承租国有房屋的984个市场主体,累计减免租金约1353.47万元。加快惠企政策资金兑现,下达稳市场主体政策补助预计1.48亿元;落实技改奖补和技改贴息、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等政策,拨付资金12.4亿元;支持实施服务业增产增效行动,下达1.38亿元,落实企业出口增量贴息、外贸补助等政策,推动重点企业外贸出口,出台促进旅游产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缓解市场主体融资困难,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单行单户授信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1%贴息支持;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推进产业供应链补短板,累计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信贷业务总额达31.65亿元;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型批量银担合作机制,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提供新增加融资担保7.35亿元。

  3.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深化“马上办”,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事项办理时限,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56%,即办事项占比84.59%;同步推行“网上办”,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流程,推进在线申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行政许可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97.72%;积极推广“就近办”,24个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171项业务,502个村(社区)可办理11项业务;全力推动“一次办”,行政许可“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99.18%。在全省率先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建完空置等“全过程闭环式”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累计处置低效闲置土地179宗1.06万亩。

  (二)创新驱动新兴产业发展日益向好

  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加快厦门大学科技园、三创中心产业园等建设,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4.创新驱动逐步彰显。通过科技部验收,成功入选全国创新型示范县市;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2021年度规上企业R&D经费投入达52亿元(错年值),总量继续保持福州第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2022年新通过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19家,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7家。各级科技特派员队伍实现镇村全覆盖,共选认各级科技特派员384名,其中获得省级科技特派员认定32名,福州市级90名。

  5.“四大经济”同步发展。坚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推进5G冷链物流园等15个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完成30亿元投资;深化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设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集中区,推进国家海洋牧场、远洋捕捞等海洋渔业项目,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32项海洋经济重大项目产生有效投资40.27亿元;坚持绿色发展道路,打造零碳智慧产业园和瀚海蓝色产业园,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全域旅游开发,全面打通西北部文旅通道,积极实施利桥古街、东龙湾温泉花蛤小镇等精品旅游项目,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接待国内游客558.91万人次,旅游收入45.44亿元。

  (三)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稳步提升

  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等行动,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全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6.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全年一产增加值预计完成130.42亿元,比增5.6%。粮食安全得以保障,预计全年粮食产量10.8万吨;推动7家改扩建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创建3个蔬菜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超2500亩;新建设施蔬菜面积505亩;推动水产养殖结构调整,新建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150口,完成1.26万亩泡沫浮球和1020口木制鱼排替换工作。稳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2022年1.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3个渔港建设。

  7.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全年规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2654亿元,比增8.1%,规上工业增加值比增6.6%。服务保障龙头企业,以点带面稳住基本盘,截至目前56家年产值10亿以上重点企业累计完成工业产值1627.1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67%,拉动工业增长3.7个百分点。推动实施“融升计划”,完成54家企业规模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近50%。开展技改扩产项目攻坚,全年预计完成技改投资340亿元,增速5%。

  8.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预计完成681亿,比增9%。继续围绕港口经济、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产业,打造城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天马科技、福融新材料等16家本土制造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不断发展壮大商贸服务业企业,2022年推动100家以上第三产业企业完成“小升规”。

  (四)形成国内外发展“双循环”新格局

  推动内需和外需相结合,增强消费、投资、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9.攻坚行动成效明显。以强链补链招商为重点,全年预计引进中景碳四新材料、宁波激智量子点扩散板等26个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坚持组团攻坚、集团推进、和谐征迁,全年预计完成交地17189亩,拆迁户数3663户、面积82.33万平方米。落实项目攻坚落实年“3+1”工作机制,全年预计推动万景石化、福融新材料二期等87个项目开工动建,正太新材、丰大元洪国际食品交易中心等83个项目建成投产,攻坚项目完成投资794亿元。

  10.项目建设再创新高。42项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8.6亿元,超序时进度34个百分点,投资完成量和完成率位居省市前列。230项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15亿元,完成投资超序时进度23百分点,投资完成量再创历史新高,有力带动投资增长。

  11.开展各类活动带动消费增长。先后投入300多万元,开展“全闽乐购·福见商旅”“惠聚融城·乐购有福”等8场消费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325场次,拉动消费约61358万元;国庆期间,我市重点商贸企业共开展促消费活动37场次,吸引客流38.6万多人次,拉动社零销售额1.72亿元,充分释放市民消费潜能,促进全市社零总额提质增效。

  12.多措并举做大外贸体量。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扶持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做强做大,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积极落实各类奖补工作,将省、市下达的各类外贸奖补资金约1.177亿元全部拨付到企业。鼓励并组织企业走出去找客户、抢订单,通过包机出国参展或代参展形式,拓展国外市场,支持企业参加重点涉外展。今年已组织友谊集团通过海跨园平台拓展东南亚市场,引导宇邦纺织、宏港纺织等企业参加德国慕尼黑体育用品和运动时尚博览会。

  (五)区域协同发展城乡融合统筹推进

  推进要素整合和资源共享,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产业融合提升。培育了元洪食品园、龙田对虾加工区、沙埔藻类加工区、镜洋禽蛋加工区等加工园区,水产、畜牧、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78个总投资5.7亿元,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开展乡村建设“五个美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乡村治理积分制在433个行政村铺开, 创建美丽乡村庭院877个、微景观341个、小公园66个、美丽田园7个。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新解决97个村17.5万户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14.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品质。扩宽对外通道方面,228国道、324国道、轨道交通S1线、福厦高铁不断拉伸完善城市道路及市政配套管网框架;开展清展路、龙江南路D段、四大门户道路提升改造等建设,加快打通城市脉络。全年新建改造市政道路36公里,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29.44公里、市政供水管网36公里,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逐步疏解停车难问题,2022年完成新建停车泊位385个;持续拓展城市园林绿化空间,全年新增绿地面积44公顷;新建、改造各类公园26个,完成环城路等45条道路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

  15.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龙江流域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管理,对海口桥、倪浦桥等重点断面周边开展拦蓄污水排查并进行水质监测;全面完成我市47台2蒸吨(含)及以下燃煤、燃生物质、燃油小锅炉淘汰工作,进一步健全轻微污染空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共发出污染天气预警202余次,共启动40次污染空气应急响应;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将水质仍超标或不稳定的251个排口纳入整治清单,通过任务分解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开展水质监测等措施,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六)稳就业保主体民生保障切实加强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市场主体,补齐重点领域短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6.强就业防失业用工市场不断档。为270家用人单位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举办直播带岗、线下招聘会等活动,全年共提供岗位6000个;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受理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83992元;为来融留融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582万元;对符合要求的重点工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共发放183.75万元,惠及21家企业、13846人;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大型企业按照缴交的失业保险费用的50%进行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采用“免申即享”的模式,实现“无材料、免跑腿、速发放”,共发放2287.86万元,惠及3739家企业、80551人。

  17.聚焦兜底保障社会民生更显温暖。优化救助政策,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及时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监测预警;提高补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0元;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标准每人每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提高至1340元、1640元、193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标准每人每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提高至1610元、3187元、3884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85元;将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9元,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9元。

  18.优化资源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投入2亿元完成华南中学、高山第二中心小学等20个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学位约7000个。投入1000万元用于94所农村园、薄弱园办学条件改造提升。推动我市幼儿园公办学额覆盖率达67.83%、普惠学额覆盖率达93.15%;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完善制度机制,做优校内教育,全面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学生参与率88.55%,教师参与率83.54%,学生与家长对校内减负提质满意度均达98%以上。

  19.医疗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推动福清市医院和福清市妇幼保健院的三甲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以福清市医院、福清市第三医院为龙头,整合镇(街)、村(社区)24家基层医疗机构,组建两个紧密型医共体;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制定并实施一般慢性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程序;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等活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22年以来共投入4.18亿元建设福清市医院二期、市疾控中心新建项目等25个项目。

  总体上看,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外部环境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一定冲击,但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有效落地,经济社会总体平稳发展,取得这样成绩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仍未结束,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存在,外部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挑战,部分指标增速离年初预期目标还有差距;工业生产面临较大困难,减产面有待收窄;订单外流和需求下降。为此,我们要增强风险意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全市经济在新的一年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福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福清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建设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奋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

  按照以上总体要求,2023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0%,建筑业增加值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出口总额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0%;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6.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运行在合理区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实现年度目标。

  为完成预期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塑造发展新动能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

  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围绕重点产业以宣传和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为主线,力争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15%以上;推进企业R&D经费投入覆盖率、R&D经费投入金额和有关奖补政策兑现工作;重点培育核电、钰融科技等企业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打造更强科技创新平台;培育福清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通过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实现双创平台建设提档;加强成果转化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助力科技惠农、落实《创新型县市三年工作方案》,全方位提升创新水平。

  2.聚焦发展需求,做好人才“引育留”文章。用好福清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服务智慧平台等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办好“好年华 聚福州”“融聚英才”系列活动,实施“圆梦福清”人才回归工程,探索刚柔并济等引才引智多元模式,壮大人才队伍;推动人才链与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快打造科创城和职教城“双城”,建设高水平精准聚才育才基地,围绕八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以元洪食品、江阴化工产业学院为试点,探索打造“一产一院”,充实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储备,按照“产教融合+定向委培”思路,完善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校企人才共培、共享、共用的互通机制。

  3.搭平台增活力,持续提升数字应用水平。加快推进福清市大数据中心建设进程,通过统筹管理政务信息资源,逐步统一市级系统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建立数据统筹机制和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全面共享与开放利用。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落实“开放、合作、共生、共赢”的生态战略,通过开放合作伙伴招募、建立项目合作机制等举措,培育我市数字信息化人才,发展壮大储备技术力量,推动全市数字经济稳步发展。

  (二)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内生动力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4.着力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年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28.5万亩,谋划2023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推进水产养殖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远洋渔业进一步发展,支持天马万亩养殖基地等现代渔业项目,稳步推进东瀚文山、东瀚莲峰二级渔港等渔港建设。优化畜牧业布局,加快3家已审批未建成的生猪养殖场建设进度,推动生猪养殖场从规模化标准化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新增农产品加工生产线3条,力争2023年全市91家福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突破230亿元。实施“互联网+”设施农业提升工程,新增3家福州市级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推进数字农业进一步提升。

  5.扶引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行产业链链长制,加强我市在新型显示、化工新材料等8条重点产业链上的协同创新,扶优培强龙头企业,切实推动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强化产业链招商,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畅通产业链循环。深化园区标准化建设,瞄准当前和未来园区建设的难点痛点,有针对性谋划一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持续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等新基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继续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

  6.打造精品商圈,促进服务业跃升发展。在中心城区重点打造“双万达”商圈、东百利桥商圈、推动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商业示范街(店);深入挖掘各镇街特色元素,融合民俗文化内涵,打造24条特色鲜明、消费便捷、管理完善、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商业街。全力畅通对外物流重要通道,推动以江阴港区为主体申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中欧班列常态化精品线路”品牌,协助推进福州中欧班列开行,增加本土货物对外出口通道,同时提高智慧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开发物联网、云仓等平台建设,有效发挥现代物流服务集聚区辐射带动效应。

  (三)持续扩大有效需求,融入新发展格局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7.不断创新招商方式,补强产业短板。强化产业链招商思路,围绕“强链、补链、延链”谋划项目,持续跟踪推进福清核电7、8号机组(总投资400亿,下同)、长远锂科第二综合产业基地(161亿)、万华化学PO/聚醚一体化项目(87亿)、万华化学丙烯酸及酯(50亿)等重点在谈项目落地。

  8.把握经济发展主动脉,有效拓展投资空间。接续开展项目攻坚增效年行动,推动项目滚动实施,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全年新开工LNG接收站及配套工程等90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福融新材料等85个项目;用好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完善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加快推进万华化学等306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620亿元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0项,福州市级重点项目281项。

  9.继续开展系列活动,增强消费带动作用。持续推进“线上比价,线下购”家电促销、福清预制菜网购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商超、住餐企业利用“双11”“双旦”等节假日开展系列促销活动,继续刺激居民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社零和三产提质增效。

  10.稳定外需市场,持续做大外贸体量。重点做好福耀玻璃、京东方、友谊集团等龙头企业的服务保障,稳住外贸基本盘;挖掘新的进出口增长点,充分利用我市侨资丰富及国内物资采购渠道优势,运用互联网IT技术全贸易链赋能,形成市场采购力,引导海外乡贤大力拓展当地市场,做大外贸出口业务;积极引导企业用好福州市跨境贸易风险资金池,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一流环境

  持续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对外开放层次迈向高水平,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

  11.多措并举强化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以园区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园区分中心服务种类与服务事项,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不断优化“云代办”“云集中审批”等多种政务服务模式,让企业办事不出园区;持续深化“一件事打包办”服务,围绕企业群众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流程、简化环节、联审联办、精简材料,梳理公布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打包办”;积极拓展跨域通办服务,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全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等工作。

  12.拓展深化改革新成果,搭建对外开放新高地。打造福清产业引导基金平台,谋划基金小镇建设运营,赋能产业发展,引导侨资项目资源扎根福清,构建福清市金融集聚和金融创新的重要空间载体;深度融入海丝核心区、“海上福州”等建设大局,挖掘用好园区、港口、侨台等资源优势,完善提升各类开放性平台;深入推进自贸区建设,深化落实政策和制度创新,探索更多全国首创、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全面推进江阴港城建设,重点完善江阴港区码头泊位、5G智慧港口等临港配套,着力打造临港开放开发示范区;稳步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扎实抓好产业合作示范区设立工作,全力推动印尼海洋渔业中心等项目落地。

  (五)强化区域联动发展,提升辐射能级

  加强优势资源共享,推动城乡融合、交通互联互通、乡村振兴,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

  1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承载能力。推进福州到福清高速、江涵公铁大桥、福州轨道S1线等项目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国道G228三山南倪至江阴孙卓段及国道G324新厝双屿至大沃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底前完工,同时完善我市路网布局;开展农村公路超薄沥青“白改黑”试点工作,总结项目经验以推广至全市实施。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新改建,着力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道路“单改双”以及未通自然村通达道路硬化工作。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推进工业园区公交场站建设,优化8条公交线路,推动形成城乡之间、园区和城区公交无缝接驳。

  14.纵深推进乡村振兴,迈出高效发展新步伐。推动宜居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开展乡村振兴“五大提升”行动,落实乡村建设“183”行动,实施190个以上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 新创建10个四星级以上乡村振兴星级村。争创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乡村振兴乡(镇)、示范村。深化“五个美丽”建设,推广复制成熟经验,打造一批充满乡风野趣、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力争全市80%的行政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

  15.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打造山水城市。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河湖水质提升、净土等攻坚战,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持续夯实“双河长制”,推动城区内河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Ⅳ类水标准。

  16.教育资源再优化,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2023年规划投入4亿元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0所,加快推进二中新校区、城关小学第二校区等项目建设,优化提升城区教育资源布局;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推行“5+2”课后服务,不断优化“2+N”课后服务模式,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加快龙华职校北林校区建设,推进职教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加大与工业园区企业深度合作,统筹开设福清当前紧缺专业;继续加大力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学籍管理等办学行为,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和内涵发展。

  17.医疗配置再提升,奋力建设健康福清。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资源扩容和合理布局,推行“1+5+X”发展模式;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实现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福清市第三医院扩建项目、疾控中心等9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速推动江镜卫生院异地新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等14个补短板项目的前期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勠力同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建设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中走前头。

  附件:福清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福清市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表  

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

2022年计划

2022年预计完成

总量

比增%

总量

比增%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530.0

10.0

1535

7.6

(一)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119.0

3.5

126.42

5.6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

9.5

-

8.0

(三)建筑业增加值

亿元

159.0

6.0

175.32

6.5

(四)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642.6

15.3

655

9.0

(五)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

7.4:52.5:40.1

8.2:49.1:42.7

二、节能减排

       

(一)二氧化硫排放量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二)化学需氧量

(三)氨氮排放量

(二)氮氧化物排放量

三、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降低

%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四、农业总产值

亿元

218.1

3.5

236.33

5.6

五、规模以上工业

总产值

亿元

3125

25.0

2654

8.1

六、固定资产投资

完成额

亿元

-

10.0

950

8.3

七、一般公共预算

总收入

亿元

189.3

7.0

168.26

4.5

地方一般

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112.4

10.0

116.7

18.4

八、出口总值(海关口径)



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2023年计划安排(草案)

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

2022年预计完成

2023年计划安排

总量

比增%

总量

比增%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535

7.6

1665

8.0

(一)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126.42

5.6

132.29

4.5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

8.0

-

10.0

(三)建筑业增加值

亿元

175.32

6.5

187.1

6.0

(四)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655

9.0

710.7

9.0

(五)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

8.2:49.1:42.7

7.9:49.5:42.6

二、节能减排

     

(一)二氧化硫排放量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二)化学需氧量

(三)氨氮排放量

(二)氮氧化物排放量

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四、农业总产值

亿元

236.33

5.6

245.78

4.5

五、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亿元

2654

8.1

3200

20.6

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亿元

-

8.3

-

7.5

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亿元

168.26

4.5

178.36

6.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116.7

18.4

123.71

6.0

八、出口总值(海关口径)

亿元

644.7

13.4

646.6

3.0

九、实际利用外资额

万元

15327

-10.7

15787

3.0

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405.1

6.5

429.4

6.0

十一、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2757

6.1

46178

8.0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230

7.4

34970

8.5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7104

5.2

60037

7.5

注:2023年指标总量为现行价,2023年计划指标不考虑价格因素影响,比增按可比价格计算,实际利用外资按验资口径统计,2023年计划数以增幅为准。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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