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审计局
时间:2026-05-08 16:27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审计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起草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福州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镇(街)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和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属、福州市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融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受理审计举报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福清市审计局设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研究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以及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负责人:姚梅花,联系电话:0591-85222359。 

(二)综合科

协调处理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督查、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管理审计经费、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与开发利用;起草、修改全局性、综合性审计业务公文;对审计信息进行归口管理,办理审计统计、审计宣传、新闻发布等事项;负责审计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局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信息网络的维护工作;为各审计业务科室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支持和保障;协助局党组和局领导做好党的建设和监察工作。负责人:潘晓艳,联系电话:0591-85222359。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

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及监督检查;组织审计各镇(街)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市级财政、地税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参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负责各镇(街)人民政府、金融机构等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人:林义珠,联系电话:0591-85258142。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科学、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参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负责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群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科学、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人:陈朝华,联系电话:0591-85160060。

(五)经贸社保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工业、交通、商贸服务业、对外贸易经济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市级国有企业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属、福州市属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参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审计市政府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卫生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参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负责对工业、交通、商贸服务业、对外贸易经济、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卫生等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和城市公用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人:温云辉,联系电话:0591-85160060。 

(六)法规科

负责有关法规草案、规章、审计指南的起草工作;审核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审计事项整改工作,办理审计结果公告;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网上行政处罚等工作,组织协调对本局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负责人:黄艳芳,联系电话:0591-85258141。

(七)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农业农村、水利、海洋渔业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由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团管理的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参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协调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协作有关事项;负责对农业农村、水利、海洋渔业等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人:游培玉,联系电话:0591-85254387。

(八)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跟踪审计和重大项目稽察;组织审计发改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参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负责对发改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人:郑瑞华,联系电话:0591-85222041。 

(九)经济责任审计科

组织实施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林孔飞,联系电话:0591-85257008。 

(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实施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何希,联系电话:0591-85169367。 

(十一)福清市审计举报中心

负责市审计局审计监督范围内的举报、信访工作。负责人:郭志明,联系电话:0591-85169365。

三、领导介绍

翁文峰(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全面工作。

詹传敏(党组副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审计科、自然资源审计科。

刘大燕(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责任审计科、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科。

林欢(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科、经贸社保审计科。

林逸群(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协助局长工作。

陈高翔(党组成员、审计举报中心主任):分管行政事业审计科、审计举报中心,协助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 

陈健(二级主任科员):分管财金审计科、法规科。

卢仪(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林光增(二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

陈国安(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

林松(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

总值班室:0591-85222359

传真:0591-85230040 邮政编码:3503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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