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父母及子女同时持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可申请就读福清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福清市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1)。
3.房屋产权证、预告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其一即可)。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由台胞适龄子女父母向福清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填报《福清市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见附件)。
2.材料审核:福清市教育局统一汇总至福清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核实适龄儿童的台胞身份,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局根据台胞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其子女到公办小学或初中就读。
3.现场报名:台胞适龄子女父母携带材料到就读小学或初中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四、办理时间及地址
教育局审核时间:当年7月10日-8月10日(正常工作日办理)
地址:福清市教育局805室(福清市音西街道景观大道音埔南68号)
五、咨询方式
1.福清市教育局初等教育科:0591-85232545 (正常工作日)
2.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各小学招生公告
六、办理结果
当年8月27日,各小学公示录取的新生名单
附件:福清市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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