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调拨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0-09-28 15:49

    你中心《关于固定资产移交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市领导在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永昌路1号资产调拨的请示(融国资202027号)批示要求,同意你中心位于玉屏街道西门永昌路1号“华侨旅行社”调拨给福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请按照《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8号)和《福清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9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资产调拨事宜,并做好有关资产、资金账务等调整处理。

 

 

福清市财政局

2020826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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