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交替,流感高发季节悄然而至。为更好推动我国流感疫苗的预防接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发布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5—2026)》(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接种单位等从事流感防治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现就流感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与注意事项向公众进行科普解读。
01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流感病毒引起的对人类健康危害严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抗原易变,传播迅速,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易发生暴发疫情。
人群对流感病毒普遍易感,感染流感后的临床疾病谱表现为无症状感染、轻症、重症、危重症和死亡。老年人、婴幼儿、慢性病患者和孕妇等高危人群感染流感后危害更为严重。
季节性流感造成较严重的健康负担和经济负担,每年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经济有效的措施。
02
今年的流感疫苗“配方”有所更新。疫苗组分会根据全球流感病毒的流行情况每年调整,以确保保护效果。2025—2026年度北半球基于鸡胚生产的三价流感疫苗包含以下组分:甲型H1N1类似株、甲型H3N2类似株、乙型Victoria系类似株。
与上一年度相比,本年度对甲型H3N2流感病毒亚型疫苗组分进行了更换,意味着保护将更加精准。
我国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包括三价灭活疫苗(IIV3)、三价减毒活疫苗(LAIV3)和四价灭活疫苗(IIV4)。其中IIV3和IIV4有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可用于6月龄及以上人群,包括0.25 mL和0.5 mL两种剂型;LAIV3适用于3~17岁人群,每剂次0.2 mL。
03
指南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都应接种流感疫苗。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优先推荐以下8类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
(一)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二)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者,包括患有心血管疾病(单纯高血压除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
(四)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聚集场所的居住人员及员工。
(五)孕妇,根据更多的证据,已有多款疫苗说明书不再将孕妇作为禁忌人群,说明书亦修改为“建议与医生共同进行获益/风险评估后决定”;基于流感裂解疫苗、亚单位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国内部分流感疫苗说明修订的现状以及国际上同类流感疫苗长期孕妇接种推荐实践,为降低我国孕妇罹患流感及严重并发症风险,本指南建议孕妇可接种未把妊娠期妇女列为接种禁忌的流感疫苗。
(六)6~59月龄儿童。
(七)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八)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
04
(一)6月龄~8岁儿童
首次接种流感病毒灭活疫苗时,应接种2剂次(2剂次选择同一剂型的疫苗),间隔≥4周。既往接种过流感疫苗,本年度建议接种1剂次即可。若选择接种流感病毒减毒活疫苗,无论既往是否接种过,仅需接种1剂次。
(二)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
无论既往是否接种过,仅需接种1剂次。
05
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为保证在流感高发季节前获得免疫保护,9月至10月一般是最佳的接种时机。
若在黄金接种期未完成接种,只要流行季未结束,仍可进行接种。同一流感流行季节,按照接种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无需重复接种。
06
(一)禁止接种情况
对流感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或有过任何一种流感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史者,禁止接种。
(二)禁止接种减毒活疫苗(LAIV)情况
①免疫功能低下者。
②妊娠女性。
③长期使用含有阿司匹林或水杨酸成分药物治疗的儿童及青少年。
④2~4岁患有哮喘的儿童。
⑤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⑥近期使用过特定抗病毒药物者。
07
流感灭活疫苗与其他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可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在接种流感减毒活疫苗后,须间隔4周以上才可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
为避免可能的药物间相互作用,正在进行药物治疗的患者接种流感疫苗前应咨询医生。服用流感抗病毒药物预防和治疗期间也可以接种流感灭活疫苗。
08
全省各接种单位将按照最新指南要求,为居民提供流感疫苗接种服务。建议居民前往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或接种门诊,咨询专业医护人员后接种。
科学预防
是守护健康的第一道防线
请广大居民朋友
及时接种流感疫苗
为自身和家人
建立坚实的健康“防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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