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公司、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福清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
鉴于《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暨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的通知》(融发改价格〔2021〕9号)文件即将到期,根据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园区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梳理的函》,经研究决定,江阴港城经济区及其他园区污水处理费仍按《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暨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的通知》(融发改价格〔2021〕9号)规定继续执行至2025年6月1日。期间国家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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