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福清市市直幼儿园虎溪分园的批复》(融政综〔2022〕244号)等文件,新增6所公办幼儿园。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福清市本级2023年新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补充公布。未经公布的收费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福清市本级2023年新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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