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发智慧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城区部分新增路侧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函》(融城投发展函〔2025〕99号)收悉。为提高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规范停车收费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就你司本次报送的413个城区道路停车(四轮车)泊位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道路停车收费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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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路段名称 |
位置 |
数量 |
繁华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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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锦融华庭东侧道路 |
锦融华庭东侧道路 |
73 |
二级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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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融路(生态园林餐厅) |
清宏路口--清昌路口 |
29 |
二级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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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棋山街 |
福平街口--善福街口 |
23 |
二级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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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创业大道辅路 |
福政路口--福百路口 |
78 |
二级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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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和路 |
清昌大道口--清盛大道口 |
14 |
二级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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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新路(诚丰世纪园北) |
永乐路口--景观大道口 |
6 |
二级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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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南大道 |
创业大道口--迎宾大道口 |
130 |
二级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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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腾路及其周边道路 (福耀玻璃新厂) |
清繁大道以北 |
60 |
二级路段 |
二、收费标准
(一)收费时间段统一为每天8:00一22:00,其他时间段
占用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泊位的停放车辆不收费。
(二)一级路段:每车位每2小时(含)5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三)二级路段:每车位每2小时(含)5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四)车辆15分钟内(含)停放免费;军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执法、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等特种公务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停放免费;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停放免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国家若有政策变化从其规定。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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