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6年度第一批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6-01-05 14:52

各相关镇(街道):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融政综[2019]198号)文件精神,对相关镇(街道)上报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核材料予以审批,现将发放2026年度第一批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经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情况 

  此次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有1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88万元。其中因重大疾病支出予以临时救助的有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98万元;因教育支出予以临时救助的有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9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临时救助对象的公示管理,应在救助对象家庭常住地所在的村(居)务公开栏将对象的姓名、救助金额等内容张榜公示,并告知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关公示情况要存档备查。 

  (二)要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巡访工作机制,提升主动发现、主动救助能力,发挥好临时救助资金作用,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要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制度,不断优化社会救助受理、转办等流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做到“应救尽救”。 

    

  件:2026年度第批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发放情况统计表 

    

  福清市民政局

  202615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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