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振邦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色母粒100吨项目、福建冠良汽车配件工业有限公司年新增无石棉离合器面片100万片、汽车刹车片80吨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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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振邦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色母粒100吨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岁金智谷福清科创走廊9#厂房二、三层)
福州振邦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岁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岁金智谷福清科创走廊9#厂房二、三层),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300万件注塑件、年加工1200万件下卡条、1000万件钣金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称料、拆包、投料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注塑(打样)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焊丝、焊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2
福建冠良汽车配件工业有限公司年新增无石棉离合器面片100万片、汽车刹车片80吨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福建冠良汽车配件工业有限公司
福建诚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新增无石棉离合器面片100万片、汽车刹车片8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设置密闭车间。热压、搅拌、挤出、浸线包线烘干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2、P4)排放;研磨加工、搅拌、配料、混料、抛丸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P1、P3)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P5)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料头、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钢背(钢片)、清洗污泥、布袋除尘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空桶、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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