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7-17 10: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改扩建项目、福州琳垄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铝制品260吨、铁栏杆1300吨、不锈钢制品180吨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改扩建项目

福州元洪投资区(现有项目厂房内,即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租赁中胜(福清)五金配件有限公司厂房)

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中水环科(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元洪投资区(现有项目厂房内,即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租赁中胜(福清)五金配件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产PVC塑料管材管件、塑料粒子26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属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生产车间和设备等应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挤出成型、挤出拉条等废气采用“集气罩+四周垂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投料、混料等粉尘采用“密闭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2

福州琳垄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铝制品260吨、铁栏杆1300吨、不锈钢制品180吨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B30厂房(二期))

福州琳垄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B30厂房(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铝制品260吨、铁栏杆1300吨、不锈钢制品180吨。

福建榕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水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除油、钝化、水帘柜、喷淋塔等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福建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烘干废气(有机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静电喷粉废气经“自带回收系统回收+二级回收系统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边角料、废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7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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