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0-20 09: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清市珑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电脑显示器锌合金支架100万个,铝合金支架350万个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清市珑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电脑显示器锌合金支架100万个,铝合金支架350万个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清洪添科技有限公司车间1第1、2层)

福清市珑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晟筠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清洪添科技有限公司车间1第1、2层),项目经营范围及生产规模:年加工电脑显示器锌合金支架100万个,铝合金支架35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冷却塔用水、攻牙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车间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与排放高度进行治理达标排放。熔化、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研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沉淀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0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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