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深入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统筹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集聚财源促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85亿元,全市财力预算为150.87亿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8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7亿元,市本级财力预算为123.12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12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新增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相应增加支出,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为126.94亿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26.94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0亿元(预计数,下同),下降2.2%,完成预算的93.1%,主要是规范涉企财税扶持政策,招商引资税收减收较多。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82亿元,增长2.7%,完成预算的97.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51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3.1%。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8亿元,增长1%,完成调整预算的112.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41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6.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9亿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19.78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69.22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新增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相应增加支出,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财力调整为188.34亿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88.34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2.17亿元,增长4.4%,完成预算的81.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较多。政府性基金支出163.3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16.1%,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支出拉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19万元,增长216.5%,完成预算的34.5%,主要是市属国企股权投资股息股利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92万元,收入合计26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0万元,增长70.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95亿元,增长8.4%,完成预算的104.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65亿元,增长11.2%。滚存结余19.95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政府债券148.93亿元。其中:发行新增债券108.0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交通、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发行再融资债券11.97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发行利用结存限额专项债券28.87亿元,用于补充基金财力及化解存量债务。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金24.6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32.18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353.07亿元之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6.“三保”支出情况
全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支出预算安排53.75亿元,实际执行57.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牢固树立“财政+”思维,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1.优化政策支撑,着力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深入落实一揽子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财税扶持政策,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全力帮扶企业降本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快速兑现。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兑现专项补助3660万元。全面对接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获批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57亿元,重点支持9个、总投资18.32亿元“两重两新”领域项目建设,加大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支撑经济回升向好。安排5400万元,支持出台购房补贴措施,落实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助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下达1.18亿元,落实扩消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完善外贸补助、出口增量贴息、出口信保扶持政策,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资外贸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财政奖补政策,下达1220万元,支持服务业提质扩容。落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支持开展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文旅消费升级,安排3170万元,支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生态旅游以及文旅品牌打造。获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3800万元,重点支持南岭镇山海草原观光道、石竹山景区智慧赛道等文旅融合项目建设。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组建10亿元规模政府投资基金,设立食品、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3支总规模3亿元产业投资子基金,探索运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促进产业发展。扩大政银担业务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业务余额14.88亿元,增长6%,净资产放大倍数7.2倍。持续推进供应链管理,为259家企业提供总额145亿元的供应链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80万元,并扩大水稻等完全成本保险实施范围,有效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超5亿元。
2.突出创新驱动,着力促进产业质态优化提升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下达1.16亿元,支持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投入1170万元,重点用于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下达4950万元,落实企业研发分段补助、财政奖励、贷款专项补偿政策,支持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实行专项补助,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做大科创平台。
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持续加大人才专项相关资金投入力度,安排1.14亿元,支持深化“融聚英才”行动,深入实施人才引育奖励、购房补贴、稳岗激励、创新创业等系列政策,推进人才引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投入1.97亿元,重点支持龙华职校北林校区建设,推进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战略合作,加快培育产业技术人才。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包干制”,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一二三产业全覆盖。
三是促进园区提级。实施税收超收分成、基数专项补助、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等组合式财政支持政策,促进重点园区平台提速建设。统筹安排7.78亿元,重点支持“两国双园”建设,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工业企业入园进区,促进重点产业链发展。
3.拓展融资渠道,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获批发行专项债105.52亿元、一般债券2.57亿元、再融资债11.97亿元,其中专项债发行额度位居全省县(市、区)第一。建立新增专项债券分配“两上两下”工作机制和项目成熟度评审机制,将专项债券资金精准用于97个项目建设。统筹预算内投资9.62亿元,实施城市更新,支持城中村改造征迁、城市主干道“白改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等。统筹安排15.1亿元,支持开展土地收储、土地综合整治、造地行动,强化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二是全面强化生态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支持深入打好“四大保卫战”。投入6670万元,支持深化“全域治水”行动,持续推进龙江全流域综合治理、东张水库水质提升,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投入2.9亿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生活垃圾治理、海漂垃圾清理常态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投入7000万元,推进植树造林、城市公园、园林绿道、生态步道等工程。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持续实施龙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保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统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1.34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下达4540万元,支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达1860万元,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将财政补助标准由2400元/亩提高至3000元/亩。下达1165万元,落实种粮农民补贴等政策,稳定粮食生产。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75亿元,保障村级(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支持村(居)干部工资待遇、村务员及党务员队伍建设。
4.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4.56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新增学位7000个。强化学校运转保障,将公办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800元、1000元、1万元,均超省定基准定额。下达生均公用经费、免学费补助等教育经费2.81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下达1260万元,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持续强化学生资助经费保障,资助困难学生超1万人次,实现“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二是推进卫生健康发展。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下达4.89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740元,支持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下达1.2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80元提高到8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达4050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开展医疗救助。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市属公办医院与省、市医院协作共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聚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下达870万元,实施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下达5.85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60元。下达2.45亿元,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高龄老年人补贴等政策。下达1.57亿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下达1.51亿元,保障优抚对象、军休干部等群体的生活和医疗待遇。下达5150万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02元,将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7元、114元,支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等。
四是加强平安福清建设。下达1.6亿元,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安排1300万元,支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重点业务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下达3160万元,支持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940万元,落实储备粮轮换及利费补贴政策,支持储备粮库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储备能力。推进应急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1.31亿元,集中用于交通、水利、灾害水毁工程修复等方面,有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5.强化管理效能,着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清理规范涉企扶持政策,完善财政、税务收入协调机制,加强税收管征,积极挖潜增收,保证应收尽收。健全激励机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1亿元,缓解财政运转压力。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十七条举措,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5%,清收单位上年结余结转1.5亿元,清缴实体账户资金1.4亿元。建立资产盘活长效机制,盘活闲置资产56宗、价值约5000万元,调剂使用资产1138宗(件)、价值约610万元。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范围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府采购支出等领域,对2023年预算5000万元以上发展性项目全面开展部门评价,实现重点项目部门评价全覆盖。将市直部门取得的所有收入全部编入预算,将国企股权投资收益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对市属国企代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基建项目预算管理。
三是促进财政平稳运行。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实施“三保”专户管理制度,设立“三保”专户,库款资金优先保障“三保”专户需求。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加大对镇街资金调度保障力度,有效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措施,构建“1+3”具体化债方案。加强到期债务情况分析研判,通过精准申报发行再融资债券、按时兑付政府债券本息,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实施土地基金“以收定支”管控、财政暂付款提级审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四是扎实推进财会监督。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涉农资金骗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公立医院采购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持续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财经秩序。推动建立财政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协同机制,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市委和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施策的结果,也不离开市人大、市政协的有效监督、有力指导。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收收入增速总体呈回落态势,土地基金收入不及预期,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更大挑战;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收支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部分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些专项债券投向不够精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当好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主战场、主阵地、主力军,按照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落实上级一揽子政策举措,深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增长3%,按206亿元编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3%,按138.86亿元编制。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财政补助11.9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6亿元,剔除债券还本支出11.64亿元、上解支出5.66亿元,全市总财力合计139.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3.6%,按103亿元编制,加上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11.98亿元、镇街财政净上解收入12.4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6亿元,扣减安排债券还本支出11.64亿元、上解支出5.66亿元,市本级财力合计116.2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116.2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增长23.3%,按89亿元编制,加上归集地方自行试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7.93亿元,收入合计96.9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扣除债务还本支出4.93亿元后,相应安排支出9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下降12.7%,按2200万元编制,主要是预计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可分配利润下降,相应减少2025年上缴收入。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支出22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增长5.4%,按17.86亿元编制。按照精算平衡原则,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63亿元,增长12.2%。当年收支结余1.23亿元。
(五)2025年全市四本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四本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53.3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预算支出55.9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9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63亿元。除“三保”支出外,聚焦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支出保障:
1.聚焦产业提升,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体系,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优化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政策,大力实施技改项目融资贴息,支持传统产业“智转数改”。完善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发挥财政奖补政策作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布局未来产业。从税收分成、专项补助、土地收益返还等方面,支持实施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加快“两国双园”建设,强化产业发展载体支撑。落实港口生产发展补贴及优惠政策,用好海洋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港口航线提升、海洋渔业装备建设、临海产业发展等,推进“蓝色粮仓”建设。用好文旅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石竹山景区创5A级、泛南岭旅游度假区创4A级,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带、精品旅游线路等,创新高品位文旅业态产品,推动文旅经济融合发展。健全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用好财政奖补资金,推进小升规、制造业主辅分离,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聚焦科创赋能,支持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财政科技投入效能,优化企业技改研发等激励措施,促进企业研发投入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健全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运作产业基金、创投基金,鼓励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金参与科研技术转化、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接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完善“1+1+N”人才政策措施,用好人才专项等资金,深化“融聚英才”行动。支持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平台,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完善人才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提升人才引育绩效。支持深化产教融合,大力培养产业技术人才,推动职业教育和新质生产力培育良性互动。
3.聚焦城乡融合,支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化财政政策支持、资源资金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双福高速、滨海大通道、福通大道以及主城区路网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用好用足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工具,支持“两重两新”等领域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围绕专项债券扩领域,分类策划土地储备、存量商品房收购专项债项目,加大力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和街巷立面升级。强化政府一般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统筹衔接,建立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用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等资金,持续开展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支持实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提升基层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
4.聚焦民生福祉,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就业促进机制,优化调整稳岗扩岗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围绕建设教育强市,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持续实施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工程,支持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推进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下沉,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支持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愿保尽保;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支持建设示范性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一揽子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5.聚焦生态环保,支持推进美丽福清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重点支持“两江十一溪”综合治理、龙江中下游河道重塑工程、环东张水库生态保护以及小流域提升等。支持实施黑臭水体整治,深化入河入海排口综合治理,常态化清理海漂垃圾。统筹用好生态环境、林业、公园生态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植树造林、林相改造、公园绿地建设,推进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支持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6.聚焦平安建设,支持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完善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优化应急管理综合平台等智慧应急管理模式,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做好经费保障,支持优化提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常态长效推进防汛、防台风能力标准化建设。支持做好社会工作、人民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扎实做好财政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落实增量政策。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导向,积极谋划项目储备,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努力争取更多份额更大支持。灵活运用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税费优惠、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项目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效果。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把政策“含金量”转化为实物“工作量”。
(二)创新财政支持机制。着力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乘数效应,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激活创新资源,更多地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融资服务等方式推动产业发展。积极适应我市产业结构、商业模式、社会资本、侨资民资等变化,创新产业基金、股权投资、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模式、新机制,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三)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统筹地方政府债券、超长期国债、转移支付等重大资金与年度财力预算,完善资金有机衔接机制,强化重大战略任务与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统筹增量与存量资金,分类压减专项经费、基本业务费等非刚性支出,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优先保障市委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统筹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推进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等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统筹上级政策和本级部门资金,推进跨部门、跨级次事项协同联动及资金统筹整合,形成促进发展的合力。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加快培育拓展地方税源,做好相关领域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测算和政策衔接,增强自主财力。研究谋划市对下财政体制,提升市镇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一体化运用,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支出标准,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深化市属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健全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
(五)持续保障平稳运行。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好“三保”专户管理,强化运行监测,做好“三保”保障和风险防控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和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防止铺张浪费。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精准施策、改革创新,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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