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委巡察组
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 2025 年 10 月下旬开始,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人社局、市退役局、市联排联调中心、市科协、市台创园、镜洋镇等 6 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每家单位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四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