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委巡察组
关于开展第九轮第三批巡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5年12月上旬开始,市委2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审计局、新厝镇等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