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委巡察组
关于开展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6年4月下旬开始,市委两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市监局、市交通局等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