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路司法所到水岸观溪小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日期:2022-08-24 17:1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司法局
为推进“148”品牌创建工作,8月10日上午,宏路司法所邀请“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江化莺律师,深入福清市宏路街道水岸观溪小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举行,水岸观溪小区物业公司领导、楼管代表、保安代表、物业服务代表等参加会议。
活动中,宏路司法所向参会人员分发《民法典学习》口袋书、《企业学法》口袋书、《宪法学习》口袋书等宣传资料共计60余份,参会人员认真阅读,并与江化莺律师进行深入交流。
小区出现“高空抛物”现象,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小区业主未按照规定把垃圾投放到“垃圾分类屋”内,物业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装修师傅在中午休息期间,仍然进行装修影响到其他业主休息,物业公司是否可以进行断电制止?
……
江化莺律师针对物业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通过本次活动,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表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今后依法开展物业服务、改善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有很大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