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苗 拒绝欺凌

时间:2026-04-21 10:57 来源:福清市司法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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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21 10:5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九五”普法规划落地,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福清市司法局高山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带领福建海江律师事务所林律师走进门头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学会自我保护”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在学校老师的全力配合下,活动圆满完成。

  活动现场 

  宣讲现场,林律师以“什么是校园欺凌”为切入点,结合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条款,明确“年龄不是违法免责理由”,引导学生认清欺凌行为的严重性。

  同时,林律师传授了遭遇欺凌时的自我保护方法,如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主动留存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呼吁学生不做施暴者、不做冷漠旁观者,争做法治校园的守护者。

  宣讲过程中,高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师生发放《青少年学法》口袋书60余份,进一步延伸普法触角,让法治知识深入人心,现场氛围热烈有序,有效提升了宣讲的实效性。  

  此次活动将专业法律知识与基层司法实践相结合,不仅增强了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筑牢了校园安全防线。下一步,高山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工作,联动更多普法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法治之花在乡村校园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