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5年度第一批闽宁劳务协作来融就业脱贫人口交通生活补助暨跨省就业奖补的通知
日期:2025-09-23 17:0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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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9号)和《关于印发<福清市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修订)>的通知》(融人社〔2023〕67号)文件精神,宁夏籍脱贫人员在福清市同一家基地企业连续就业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可享受脱贫人口交通生活补助1500元/人,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享受跨省就业奖补6000元/人。经受理审核,向王付军、张红莲、张亮等12个来融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宁夏西吉籍脱贫劳动力发放交通生活补助18000元、跨省就业奖补72000元,金额共计90000元(明细见附件1),该款项从闽宁劳务协作资金列支。向李庆喜、杜亚龙、何小院等6个来融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宁夏籍(西吉县以外)脱贫劳动力发放交通生活补助9000元、跨省就业奖补36000元,金额共计45000元(明细见附件2),该款项从福州下拨的闽宁劳务协作资金列支。
附件:1.2025年度第一批闽宁劳务协作西吉籍来融就业脱贫人口交通生活补助暨跨省就业奖补拟发放名单
2.2025年度第一批闽宁劳务协作宁夏籍(西吉以外)来融就业脱贫人口交通生活补助暨跨省就业奖补拟发放名单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