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办事指南
日期:2023-03-22 10:29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办事指南 |
||||||||||||||
|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
||||||||||||
|
事项性质 |
公共服务 |
|||||||||||||
|
事项类型 |
即办件 |
|||||||||||||
|
办理条件 |
符合国家和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参保范围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即纳入市政府人事部门工资基金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原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工资制度并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及人员。 |
|||||||||||||
|
办理条件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 录、个人权益记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 保险待遇记录……。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 、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可到县社保机构 、乡镇(街道)事务所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 益记录单内容告知本人……。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社保经 办机构应向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 |
|||||||||||||
|
设立依据 |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向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 |
|||||||||||||
|
特殊环节 |
无 |
|||||||||||||
|
申请材料 |
|
|||||||||||||
|
办理流程 |
|
|||||||||||||
|
法定时限 |
受理后3个工作日 |
|||||||||||||
|
承诺时限 |
即办 |
|||||||||||||
|
承诺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
|||||||||||||
|
受理单位 |
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
联系电话 |
0591-85159017 |
|||||||||||||
|
投诉电话 |
0591-12345 |
|||||||||||||
|
地址 |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11号 台商会馆13楼社保类办事大厅10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