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6-05-28 11:19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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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5-28 11:19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确保2026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6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3734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按规定项目免费为居民提供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91号)文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034万元。 

  二、下达县级补助资金700万元。 

  三、我市共获得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省级考核奖励资金38.3万元,分别奖励石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岭镇卫生院、龙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镜洋镇卫生院等6个单位6.5032万元、6.5006万元、6.4028万元、6.3406万元、6.2932万元、6.2596万元,该奖励资金不纳入2026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统计范畴,可用于经常性支出。 

  四、2025年度考核奖励资金可直接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部分计提,提取比例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情况执行。各单位2026年度支出率考核仍以(常住人口数×补助标准)作为统计指标。 

  五、此项目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表 

  2.2026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表 

  3.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览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