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初,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实名投诉,反映位于石竹街道的某建设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强烈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与休息。
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该工地开展现场检查。抵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对工地施工区域展开全面巡查,发现该工地正处于基础施工阶段,现场大型打桩机正在进行锤击打桩作业,撞击声尖锐刺耳。经进一步核查,该施工行为违反了《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在市区和具备条件的城镇必须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锤击桩”的明确要求。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宣读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明确指出其违法事实,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锤击打桩作业,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防止再次产生噪声污染。为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我局正式将该工地的违法情况抄告至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要求住建部门从工程建设监管角度介入,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科学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施工工艺调整。
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当日便全面停止锤击打桩作业,周边居民投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此次执法行动不仅有效纠正了违法施工行为,还通过部门协同与工艺指导,助力企业建立环保施工长效机制,为辖区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