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山司法所充分发挥“执调对接”机制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优势,成功调解一宗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次调解不仅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积怨,缓解法院执行工作压力,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生动彰显基层调解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关键作用。
案情回溯
该案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此前,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化名)向原告林某(化名)支付合同价款3500元及相应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因故未能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经研判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但若直接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仅可能激化双方矛盾,还可能导致执行陷入僵局,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为从根源上化解纠纷,法院依据“执调对接”工作机制,主动将该案委托至龙山司法所,启动诉后执行阶段调解程序。
精准调解
龙山司法所收到委托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专职调解员介入案件。调解员首先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掌握判决核心内容与执行争议焦点,随后逐一与双方当事人开展深度沟通。
与张某及其近亲属交流时,调解员了解到张某并非恶意规避执行,而是因近期家庭经济负担较重,暂无力足额履行判决义务,同时对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存在认知偏差。
与林某沟通时,调解员注意到其因权益长期未实现产生焦虑情绪,强烈要求尽快兑现判决权益,对张某的拖延行为存在不满。
掌握上述情况后,调解员认为,单纯的法律释明不足以化解心结,必须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背对背”疏导,缓解对立情绪
对张某一方,调解员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条文中关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规定,明确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引导其正视法律义务;同时倾听其实际困难,给予理解的同时,协助梳理履行思路,鼓励其通过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对林某一方,调解员首先肯定其主张合法权益的正当性,安抚其焦虑情绪;随后客观说明张某当前的履行能力与实际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若一味坚持强硬执行,可能导致张某彻底丧失履行能力,反而不利于自身权益实现,建议从“实际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在履行方式、期限上给予适当宽限。
“面对面”协商,敲定调解方案
在双方情绪趋于平稳、均表达调解意愿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协商,围绕还款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时限等核心问题引导协商。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细心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张某近亲属当场代为履行,一次性向林某支付案款及利息合计3592元;林某收到款项后,当场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
案例评析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龙山司法所深化“执调对接”机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从司法资源看,基层调解提前化解执行争议,避免强制执行,节约司法成本、缓解法院“执行难”;对当事人而言,既让林某快速兑现权益,也使张某免于法律风险与信用损失,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在社会治理层面,彰显“调解优先、多元化解”理念在基层的成效,为化解涉法纠纷、维护辖区稳定提供可复制的“基层方案”。
下一步,龙山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执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在化解涉法纠纷中的效能,为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格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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