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概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提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维护乘客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申请对象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和《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四)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城市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五)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享受补贴(待遇)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后,再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后,网约车辆方可上路从事营运活动。

申请说明

准备相应的材料到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福人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厅2楼15号窗口)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核发申请表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

(二)车辆登记证

材料形式:纸质、提供原件核对

(三)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材料形式:电子证照库感知、提供原件核对(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材料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明

材料形式:电子证照库感知、提供原件核对(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六)授权委托书

材料形式:纸质、原件

(七)车辆正侧面45度角彩色照片

材料形式:电子(上传到福建省IC卡道路运输证件照片采集系统

 

 
 
申请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审查标准:

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签名或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结果:

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决定

审查标准:

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签名或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结果:

符合法定要求的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温馨提示

1.办理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2.费用:不收费。

申请地址

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地址:

福州市福清市福人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厅2楼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 路线一:815路、903路、831、850路至三华学校站下车,步行至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 路线二:809路至融侨城,步行至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 路线三:乘坐801、806、823至侨荣城下车,步行至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个人的车能办理网约车车辆证吗?
  • 个人车辆办理网约车车辆证,由服务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办理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事项,申请表填错了,哪里可以领取?
  • 表格填写错误或忘记携带申请表的可通过如下方式获取: 1.可通过受理窗口经办人获取相关空白表格;  2.在办事大厅通过公用电脑进入省网上办事大厅网页,找到相关事项名称后,下载材料表格并打印。

 

 

政策文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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