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1-08 11:37

  为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打造优质产业空间载体,助推新型工业化,形成新质生产力,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福清市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制定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4〕1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8号)

  二、主要内容

  包含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在全省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园区产业发展载体,提出了到2027年,工业园区实现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双提升”。产业集聚度大幅提高,各园区前三大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产值占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超80%,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超90%,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力争达3500亿元。功能承载力全面增强,全市新开工建设标准化项目载体500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双电源、双热源、双气源、双扩容等全面完善,优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配套日益齐全。综合效益性全面提升,园区新改扩建的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类项目(类似岁金智谷、均和云谷等)容积率不低于2.0,新改扩建的产业类项目容积率比《福建省自然资源规划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1号)容积率指标控制值提升10%以上(如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需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新改扩建的产业类项目亩均税收在现有基础上增长50%。

  (二)工作任务。实施4个行动12项举措。

  1.实施产业集聚行动。一是加强链主企业引领。制定出台《福清市县域重点产业链规划》,发挥链主企业带动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做强做大做优。到2027年,全市培育形成20家链主企业,链主企业年总产值超1500亿元。二是培育优质中小企业。重点开展“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到2027年,全市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20家。三是加快产业数改智转。搭建行业性数字化平台,支持优势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以点带面促进重点行业整体智能化水平提升。到2027年,实现园区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转型项目覆盖企业比例分别达80%和70%以上。四是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工业园区外原则上不再新增产业园项目,鼓励、支持、引导龙田、渔溪、上迳、高山等镇域工业小区低效闲置用地、厂房改造提升、“腾笼换鸟”。鼓励出台租金优惠、用地保障、设备更新补助、贷款贴息等设备更新进园区措施。

  2.实施集约发展行动。一是完善空间规划。统筹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每个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的要求,进一步促进融侨区、江阴区、元洪区等园区产业特色化、优势化。二是盘活低效用地。坚持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完善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和清理处置工作机制,用好“ABCD”四分类法,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园区内企业优先利用空闲、低效工业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定制化厂房。到2027年,全市再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厂房)5000亩。

  3.实施承载力提升行动。一是推进节能降碳。支持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以玻璃、化工、塑胶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推广开展节能诊断以及节能改造专项行动;以江阴港城经济区为试点,探索推行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构建形成物料互供、内部循环的绿色产业体系。二是优化用地供给。支持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在江阴港城经济区和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积极探索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原则上产业园项目优先落地于工业园区内,园区外工业用地重点用于存量企业扩容增效及优质企业招引入驻。三是完善配套设施。根据融侨区、江阴区、元洪区等园区不同发展现状及需求,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配套生活设施规模,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园区、产业社区。

  4.实施机制创新行动。一是推动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园区旧片区改造提升和新空间谋划布局,加快洪宽工业村、融侨南翼片区、元洪东皋片区等改造提升。二是优化运营模式。做强做大园区运营平台公司,支持链主企业、国有企业、专业运营商等多种市场主体,以股权投资、片区整体开发或定制式开发等方式参与园区投资建设。完善推广“园中园”发展模式,用好均和云谷一期、岁金智谷一期、联东U谷、厦大福清科创园等平台,布局建设均和云谷二期、岁金智谷二期等项目,完善平台产业项目评估、准入、考核及退出等机制,力争新建“园中园”项目市域外企业入驻比例到20%以上。三是转变招商模式。深入梳理园区主导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绘制完善产业地图和招商地图,采取政府抓招商与市场化招商相结合的方式,引培优势园区招商运营主体,引进一批高质量发展项目。

  (三)保障措施。提出4条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协调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库,加强“一园一策”精准提升。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多举措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与相关证照审批、医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进园区。三是加强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获得更多国家超长期国债、设备更新再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对接用好福州市新型工业化产业基金、金融机构信贷等资金。四是严格土地监管。建立工业企业入园准入机制,由园区及所在镇街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强化协同监管,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双监管”。

来源: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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