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00-1000-2020-0004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3-18
- 标 题: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福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政综〔2020〕32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9
- 有 效 性: 失效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20年福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福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福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在2018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上,牢牢把握“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的“双导向”,全面对标、加压奋进、勇立排头,力争今年营商环境年终考核在福州市七区六县中排名前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开放包容的产业发展环境、成本适宜的实体经济环境、幸福之城的绿色发展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体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做好学习宣传和普法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条例》学习和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条例》主题宣贯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将“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列入市委组织部门干部培训计划,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完善政策举措和容错机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和支持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三)畅通政企沟通和服务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拓展群众监督广度、深度、力度。深化“政企直通车”制度、“一企一议”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四套班子成员、市直单位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机制。
四、打造全面化营商环境模式
(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梳理发布“证照联办”套餐,动态调整已有套餐事项,优化套餐服务办理流程;配合福州推动省网上办事大厅“套餐服务”办事指南按条件筛选。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基础上,打通行政审批层级、消除审批地域界限,受理部门和实际审批部门依照“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络流转、结果快递送达”实现“全城通办”。
(二)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深化信用建设,配合福州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信用修复,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将企业信用分类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重要参考,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结合,进一步完善“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类别开展差异化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专项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企业,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采取行政约束和惩戒措施。在企业开办、监管过程中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严格落实“窗口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切实提高群众、企业的获得感。
(三)落实好各项保护制度。引导企业依法落实劳动合同、工时制度、休息休假、规范裁员等规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电商、展会、商品流通市场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打造统一化营商环境模式
(一)对接应用统一平台。主动接入应用福州市营商服务平台,强化资源协同、部门联动、服务集成和惠企服务,为企业营造更加舒心舒适的发展空间、宜业宜居的生活场景,切实以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营商环境的量化数据进行归集并全貌展现,为领导决策及营商政策的出台提供数据支撑。
(二)积极配合统一规划。积极配合福州市营商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第一时间对接上级制定下发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步规范和统一办理流程、服务标准等,推动营商环境标准一体化。
(三)建立健全统一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从队伍建设、定期会商、联合调研、联合督查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加强企业体验效果研判,剖析典型正负面案例,夯实全面赶超工作基础;及时向企业、群众公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满足社会各界知情、参与和监督需求。
(四)统一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国内外最先进地区,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瞄准重点环节和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等顽疾,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六、实施保障措施
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已进入深度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按照工作要点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项接着一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要注重跟踪评估、督查落实,典型示范带动和绩效评估考核。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我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之城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附件:2020年福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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