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703-3000-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
- 成文日期: 2022-09-08
- 标 题: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江综〔2022〕86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应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工作安排,有效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2〕5号)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等规范的要求,推动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使用信息化平台,完善我区智慧化工园区一体化平台安全风险数据支撑,持续提升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范围
8月29日-9月1日,应急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组莅融开展化工园区等级认定工作,提出园区及企业要落实应急厅〔2022〕5号文件的要求,建设安全风险智能管控平台,并实现数据对接共享。为落实应急厅〔2022〕5号文件的要求,完成应急部专家指导组提出问题的整改,结合园区安全管理实际,全区范围内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经营、作业许可证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力争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建设内容要突出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基本功能,打造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新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数字化、风险预警精准化、风险管控系统化、危险作业无人化、运维辅助远程化。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实际,参照《指南》建设相关功能,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二、建设内容和任务
(一)建设总体构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参照《指南》要求,按照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进行设计,建立统一的标准与规范体系和安全运维保障体系,保障平台规范、安全、稳定运行。平台依托现有数据,通过接入危化品企业实时监测(包含但不限于储罐、装置、危险化学品库等处的液位、温度、压力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的实时监测数据、报警数据)、视频监控、人员定位、设备状态、特殊作业等数据,实现安全管理基础信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基础功能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平台主体采用B/S架构,以及主流、开放的平台应用框架,需满足业务流程覆盖,功能模块化设计、中台化建设,符合可靠性、集成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安全性等功能要求。
(二)完善系统功能。平台主要应建设六大功能模块: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信息,规范接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证照和有关报告信息、生产过程基础信息、设备设施基础信息、企业人员基础信息、危险化学品信息、第三方人员基础信息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信息等。二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接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在线监测预警、风险管控、评价/评估报告管理及隐患管理等功能,应实现与园区智慧化工园区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融合。三是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析清单、排查任务及隐患情况进行数字化管理,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运行成效监督预警等功能。四是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参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的要求,建设电脑端和移动端管理系统,实现作业票全过程在线办理、审批,实现特殊作业现场作业标准化、办票过程可视化、管理执行规范化。配备必要的监控、监测设备,实现特殊作业全过程实时查看、视频监控、周边环境感知、关键节点取证留痕、风险预警,并符合数据交换的相关要求。五是智能巡检,参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运用移动端等移动设备,实现巡检、巡查全过程数字化,通过预制巡检任务、巡检路线、巡检清单等进行高效巡检,强化对巡检过程中人员到位、检查项目等情况的确认,实现全过程有效辅助和管理。六是人员定位,参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的要求,建设可被定位、可报警求救的定位标签与用于通信传输的定位基站,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方式与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数据通信,实现对于人员在时空上的感知。建设功能根据国家、省、市新的标准、规范、通知的要求及园区的实际需求适时进行调整。
(三)强化基础设施。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实际,部署气体泄漏探测系统,用于实时监测厂区危险气体浓度,其中危险气体的探测技术应包括单点式气体传感器与速扫气体探测。要建设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中控室、消控室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重点岗位人员脱岗(包括中控室、消控室等)、危险行为等的自动识别与报警,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效能。要进行网络改造,基于现有网络条件,针对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需要,进行工业生产装备和仪器仪表的数字化、网络化改造。要开展厂区及重要设备设施数字建模,配置厂区电子地图,支持平台基本应用。参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危化品企业管理实践,完成安全生产相关要素的统一标识。
(四)落实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提供数据交换系统,支持平台对内、对外数据交互,从而形成数据上下贯通、互联共享的数据交换与传输体系。通过使用标准化的接口协议,约定应用和服务进行交互的规范,包括数据传输的格式、传输协议等。数据交换接口应遵循技术中立的原则,选用XML、JCA、Web Service、XPDL等主流技术。支持从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两个维度来构建平台的安全体系。落实网络延迟、安全等级、响应时间和稳定性等方面的量化指标。
(五)完成数据对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要实现与园区智慧化工园区项目平台的数据对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信息、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数据要上传到园区智慧化工园区项目平台,实现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数字化监管。
三、建设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相关危化品企业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科学部署,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并有效运行。
(二)全面规范落实。各相关危化品企业要坚持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按照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指南》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推进,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落实好相关建设任务,提升应用水平,力争在2022年12月份完成建设,并实现与园区智慧化工园区一体化平台数据贯通共享、应用互联共用。
(三)鼓励提高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完成上述《指南》中要求的平台基本功能与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可按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实施指南(试行)》,拓展建设功能模块,提升应用水平。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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