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东张镇玉兰街2号;邮编:350305;电话:0591-85391436;传真:0591-85391324;电子邮箱:dz_d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9年,我镇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条例》要求为准绳,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东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东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开展。二是有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乐行东张”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村务公开信息,及时发布我镇工作开展情况,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提高影响力。
(3)主要公开任务落实情况
我镇认真按照《条例》、《福清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按要求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并及时向福清市档案馆、福清市图书馆报送,同时按规定做好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报送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内容发布,重点推进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如环境保护、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关注问题。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镇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0篇,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宣传栏、政策宣传会议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征集群众对我镇开展“平安三率”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群众评价,根据群众需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9条。
2.主要类别及数量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1条,占8.33%;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1条,占8.3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1条,占8.3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7条,占58.33%;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条,占16.67%。
3.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我镇将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制作成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及时报送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
(3)微信公众号。我镇利用“乐行东张”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信息,便于群众知晓。
(4)政务公开栏。充分发挥镇、村政务公开栏的作用,及时公开最新政策文件、镇、村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及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19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0件。
2.申请的办理情况。2019年,我镇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何育航同志任组长,综治副书记林良同志任副组长,由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村建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并专门配备了办公室1名专职干事负责日常工作。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规范微信公众号平台,健全完善内容审核发布机制,“乐行东张”微信公众号年度累计发布信息254篇、阅读量达6.3万余次。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工作动态、重要工作部署、便民信息等。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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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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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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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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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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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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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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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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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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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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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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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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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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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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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198828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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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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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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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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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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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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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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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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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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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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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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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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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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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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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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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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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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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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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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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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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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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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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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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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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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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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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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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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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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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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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工作还有待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做到及时更新,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点面结合,全面推进。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运用各种方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平台和渠道的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关心、支持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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