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东张镇 时间:2023-01-13 1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东张镇玉兰街2号;邮编:350305;电话:0591-85391436;传真:0591-85391324;电子邮箱:dz_d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和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域,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公开等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依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重要标准,注重依法公开、真实公开。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7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2条,占11.7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2条,占11.7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3条,占17.6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5条,占29.4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5条,占29.41%。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2年度我镇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发布流程的审核,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统计报送、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开展。每月按时报送至市档案馆、图书馆,主动采集政务监察系统的数据,按要求更新政民互动和机构职能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事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强化信息内容,依托微信公众号“乐行东张”、政务宣传栏、政策宣传会议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微信公众号年度累计发布信息273篇、阅读量达12万余次。同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网上办事服务完善,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由政府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我镇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由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以此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二是抓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宣传栏等渠道,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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