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要求,由福清市江镜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江镜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江镜镇新江街28号,邮编:350316;电话:0591-85728151;电子邮箱:jjzdzb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我镇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围绕上级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主要亮点和成效。效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联系服务群众、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向社会各界征集对我镇事业发展有利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用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互动交流作用。
(3)公开任务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20年我镇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江镜正能量”微信公众号,广泛听取群众声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四是积极参与政民互动工作,依托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由镇长以“全面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共建共享创新社会治理”为主题对我镇的工作成效及政策部署给市民群众做了一场充分的解读。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对接福清市政府,对镇街领域标准目录内容进行核对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下一步我镇还将积极对接上级,将我镇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到位。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0篇。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宣传栏等方式开展解读公开,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同时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了解民意需求、群众评价,根据群众需求进一步提升解读工作开展精确性。积极对接参与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由镇长亲自对我镇工作成效及相关政策规定与市民群众进行分享并做了全面的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
2.主要类别及数量
我镇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条,占22.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1条,占11.1%;突发的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占1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监察情况5条,占55.6%。
3.公开形式
我镇主要采取互联网公开和公共查阅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开。
(1)互联网。主要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
(2)公共查阅点。我镇将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制作成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及时报送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
(3)微信公众号。我镇利用“江镜正能量”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信息,便于群众知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情况
2020年,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申请5件。
2.申请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规章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成立江镜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为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机构,并指定办公室1名干部作为经办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总、审核和发布。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江镜正能量”和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工作动态、重要工作部署、便民信息等。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2829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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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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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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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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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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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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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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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1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工作,通过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善政府信息保障制度,加强网站的日常监管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及时、深入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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