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在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岭镇政府二楼;邮编:350324;电话:85581423;传真:85576500;电子邮箱:94449734@qq.com)。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及时调整充实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任副组长,由党政办、财税办、计生办、团委、村建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镇认真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规定时限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布。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等进行认真学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实、民主、科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的50条政府信息中: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条,占2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1条,占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条,占12%;科技文教卫生类信息2条,占4%;安全生产、应急类管理类信息24条,占48%;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占8%。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 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 专门开辟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 2、公众查阅点 市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公众可以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镇政府公开栏 在网上公开后,相应在政府公开栏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我镇暂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至今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目录和指南不够细化。特别目录中的内容概述不够概括; 2、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低。从网站访问量来看,大部分公众不知道政府信息公开,从而政府信息公开失去应有作用; 3、公开形式单一。目前主要依托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比较到位,但缺少其它形式; 4、保密审查未能规范运作。信息产生和制作部门,未能在新的信息产生过程中,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并将初步审查意见递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往往由信息公开机构独立承担保密审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丰富公开内容。 2、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各种载体,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同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3、拓展公开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更好地为法人和公民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4、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和更新维护、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分开情况说明 依照《条例》规定,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单位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1、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2、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南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南岭镇政府二楼;邮编:350324;电话:85581423;传真:85576500;电子邮箱:94449734@qq.com)。 3、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入不予公开的理由。 5、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单位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6、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8557649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三)附表 福清市南岭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岭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抄送:市数字办 存档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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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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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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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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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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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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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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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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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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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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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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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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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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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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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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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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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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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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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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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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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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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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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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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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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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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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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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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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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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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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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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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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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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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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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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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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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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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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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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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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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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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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