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新厝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新厝镇 时间:2020-01-10 1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清市新厝镇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新厝镇政府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坂顶街436号,邮编:350311;电话:0591-85699333;电子邮箱:zoujinxincuo@126.com)。

  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结合《条例》《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巩固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我镇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公开内容更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2)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档制度,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3)公开任务落实情况。我镇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文件0篇。主要通过传单、海报、广播、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着重政策的出台背景、目标任务、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落实措施等,方便群众知晓、理解政策,有利于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条。

  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9年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1条,占8.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6条,占5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5条,占41.7%。

  3.公开形式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及时公开。二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开镇政府各项工作。三是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0件。

  2.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张宏志同志任组长,由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村建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专门安排办公室1名专职干事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镇主要工作进行公开。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我镇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由福清市政务与外事服务中心统一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监督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2019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9277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内容上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条例》的学习和掌握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稳步推进信息公开。

  二是以机关干部学习例会为契机,加强对《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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