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新厝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新厝镇 时间:2024-01-15 16:0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坂顶街436号,邮编:350311;电话:0591-85699333;电子邮箱:zoujinxincuo@126.com )。

  一、总体情况

  新厝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福州市、福清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4条。其中,机构职能主要职能办事程序1条,占1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占2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占6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占1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镇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截至目前,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我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组织委员石春林同志任组长,由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村建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位负责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舆情处置和政府网站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对本单位网站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优化,实现布局合理化、搜索智能化、解读多元化。同时,安排专员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填写报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监督机制才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效果。2023年我镇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由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监督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事项目录不够标准。事项分类依据、事项内容确定上差异较大,存在生搬硬套上级目录现象;二是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信息公开水平亟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发布要进一步规范。在认真落实主动公开目录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建立信息发布标准。结合本镇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培训学习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积极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公开,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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