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5-01-23 14:58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福清市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隆华路20号;邮编:350307;电话:85681207、85681208;传真:85683010)。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融政办〔2014〕73号)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融政办〔2014〕74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1个,并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由组织委员分管,配备兼职人员1名,党政办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推进、指导、监督等工作。今年来,多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渔溪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条例、制度规定,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共安排4人次参加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 

      2.加强渠道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镇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将各类有关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类政策、制度、措施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下发到各科室,各村居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求按照规范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与准确性。今年以来,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我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31条。除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我镇还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福州市农村党风网、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于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动态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 

主要工作包括:(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设立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导办台,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将土地、村建、计生、民政等部门受理的具体、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等具体要求编制成渔溪镇便民服务手册供群众免费查阅或形成办事指南上墙,并对群众作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承诺。每季度在镇政务信息公开栏上公开项目审批情况。(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定期在福州市农村党风网更新各村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镇政府“三公”经费各项开支每月都进行公示。(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涉及各项招投标工程的,镇、村严格依照规定与程序办理,并主动在网站、报纸以及公开栏上公布招投标信息以及中标结果,招投标过程全程公开透明。我镇小城镇建设涉及征地、拆迁、安置等各项工作相关信息也都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镇政府、各村居以及派出所、卫生院等各相关单位均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和宣传栏,及时将公共服务信息进行发布,使群众能便捷的获取公共服务信息

      3.落实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程序以及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建立了《渔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公布群众查阅方式、方法及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今年9月份,根据镇街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完善,并对《指南》内容中的公开目录、查阅时间和方位指示图进行了更新。在信息公开流程、监督审查、制作发布等各个环节上明确步骤、落实责任,做到每个环节有人抓、每项责任有落实。 

      4.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为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目标,我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责任与责任追究办法。每季度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地梳理审查,并在连接内网的办公电脑上安装了软件,加强了对移动介质的管理。通过清理,目前未发现有类似公开信息。 

    5.完善监督,促进制度落实到位。为使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二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三是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渔溪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32.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占3.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占6.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占48.4%;政策、规范性文件1条,占3.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占6.5%。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全部依托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同时纸质文档悉数报送市档案局。此外,我镇还通过福州市农村党风网和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零,历年累计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历年累计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更新慢,涉及民生、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比较少等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注重信息公开实效性和真实性,除在政府信息网公开以外,还要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公示栏、广播、LED显示屏等形式予以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公开的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公开工作,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应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1 

44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 

44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 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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