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隆华路266号,邮编:350307;电话:0591-85681207、0591-85681208;电子邮箱:1904909929@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依托各类平台,扩宽信息公开渠道,抓基础、抓提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做到公开、公正、便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执行审核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本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每项公开内容需经经办人员报送、科室负责人把关、负责人审核三项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三是拓宽渠道,完善公开形式。利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整合“魅力渔溪”公众号、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大厅公开栏等公开资源,有效提高信息传播力和群众知晓度,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根据《福清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除了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文件0篇。本单位主要通过党政联席会、机关学习会、全体干部大会、主题党课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充分发挥各村级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违”综合治理、“平安三率”政策文件的学习与解读,提高干部思想认识以及政策理解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
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条。
2.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9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0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5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1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3条。
3.公开形式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及时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魅力渔溪”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公开窗口等渠道公开。三是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9年本单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数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1件。
2.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流程作进一步的规范和详细说明,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审核、公开、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科学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经办人员1名,由党政办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推进、指导、监督等工作。
(五)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整合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定期管理、维护。灵活、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大厅公开窗口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政府工作信息,加强政府工作信息传播力度,扩大政府工作信息传播范围,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切实有效。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2019年,本单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审核机制和考核制度。由党政办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监督和考核,包括考核经办人员、监督公开内容、评定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并由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以此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性和及时性,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32411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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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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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涉及民生、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比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的信息公开思维,学懂弄通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二是采用多平台并进方式,弥补公开信息单一的短板。整合“魅力渔溪”公众号、党务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大厅公开栏等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利用村级广播、LED屏等方式宣传涉及民生、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三是注重信息公开时效性和真实性,坚决依法公开,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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