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隆华路266号,邮编:350307;电话:0591-85681207、0591-85681208;电子邮箱:1904909929@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2020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及时公布主动公开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
(2)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抓学习,强化工作部署,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并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抓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载体,积极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充分发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重要载体作用,加强“魅力渔溪”微信公众号运行和管理,扩大传播范围。
(3)公开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回应社会关注,主动引导娱情。我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发布了渔溪镇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问卷调查和意见征集,广泛征集相关工作意见建议,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同时,通过“魅力渔溪”微信公众号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按照任务要求重点公开民生领域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和透明性。三是开展主题为“激活高质量发展动力,打造魅力渔溪小城镇”的在线访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我镇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完成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公开事项权责清单,使公开内容标准化、透明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10月中旬已编制完成相关目录并在网上公布。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0篇,本单位主要通过党政联席会、机关学习会、主题党课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解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乡村振兴、“两违”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政策,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
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1条。
2.主要类别及数量
2020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7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3条,占11.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5条,占15.8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6条,占22.2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3条,占48.15%。
3.公开形式
一是以网站公开为主。按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魅力渔溪”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信息,充分利用镇政府宣传栏及时公布三公经费等政府工作动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情况
2020年本单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数1件,申请内容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2件。
2.申请办理情况
我镇已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并办结一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文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制度。根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实际,依托党政办,配备1名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员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加强“魅力渔溪”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围绕镇域概况、工作动态、公告通知等方面加大推送力度。在镇政府宣传栏设立专栏及时公布我镇日常工作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由党政办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监督和考核,包括考核经办人员、监督公开内容、评定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并由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7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1 |
2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28443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力度不够,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工作局面比较被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比较传统,不够贴近于民;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规定的领域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重点,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普及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通过“魅力渔溪”公众号,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提升对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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