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 时间:2022-01-17 16: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渔溪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隆华路266号,邮编:350307;电话:0591-85681207、0591-85681208;电子邮箱:190490992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为基本原则,按照福清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设立专职信息员,自发文后七个工作日的时效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公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关注群众申请公开政务需求,并开展群众意见征集调研,为群众答疑解惑;每月、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档材料;每月按时将纸质档材料报送至市档案馆、图书馆进行存档;及时在线下宣传栏及“魅力渔溪”官方公众号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7条。其中:机构主要职能、机构办事程序等信息7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6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7条;工作信息相关应公示情况3条;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共60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数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2件,往年受理公开件已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渔溪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渔溪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制度明确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审查机制的“双四级”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运营流程以制度的形式明晰权责范围,保障政务公开运营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发布量,有效回应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一方面巩固传统的公告栏公开公示模式,每月在政府的公告栏及时更新应公开的政务信息,方便民众就近实地查看,回应民众关切。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充分发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重要载体作用,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发布的相关政务信息可在政府门户网站直接查阅。加强本镇官方“魅力渔溪”微信公众号运行和管理,进一步夯实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渔溪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由党政办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监督和考核,包括考核专职经办人员、监督公开内容、评定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并由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 

  二是重短期工作,轻长期坚持。平时的政务公开数量较少,开展专题活动的时候就集中公开一批,专题活动过后就减少了后续更新。 

  三是重基础公开,轻反馈分析。虽能及时做好政务公开,但群众对政务公开关注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群众反馈意见的采集结果存在分析不够透彻、利用率不够高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治领导,明确分工职责,进一步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政务公开要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新格局,继续维持分管领导抓手有力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与其他部门取得最新应公开政府信息,核对统一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内部培训,抓好群众宣传,进一步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到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程度,不仅是做好政府运营的“透明窗”,也是宣传政府信息的“大喇叭”,更是树立政府形象的“金钥匙”。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三是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对于群众关心的政务公开的热点,尤其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人、财、物以及公共事务的信息,在不违反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馈的意见,要虚心接纳,深入分析,有效利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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