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 时间:2025-01-15 1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渔溪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隆华路266号,邮编:350307;电话:0591-85681207、0591-85681208;电子邮箱:190490992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福州市委市政府和福清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与全面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与全面性。2024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9条。其中:机构主要职能、机构办事程序等信息2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2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条;工作信息相关应公示情况2条;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本单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数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镇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与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充分性,我镇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巩固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等传统宣传载体优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依托镇便民服务大厅、便民咨询窗口,做好群众政策咨询、解答工作。三是利用“魅力渔溪”微信公众号,极推送镇村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方便群众了解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建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严格执行公开政府信息前的“三级”审核制,严格落实“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标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来源单一,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作用发挥不足。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倾向于政务新媒体,通过政务网站了解政务信息比例较低。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多部门联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核心,聚焦社会热点、难点和重点,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征求群众对信息公开方式的意见,让群众充分了解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管理,提升内容与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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