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 时间:2020-01-08 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清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8号住建局4楼;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23448;电子邮箱:fqsa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19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工作、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灾难警示、党建工作等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制定《福清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开展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活动各1次,在福清市应急管理专栏,更新安全检查工作动态、灾难警示、事故信息公开、党建工作等信息154条,制作安全信息121条,微信、微博推送安全检查、安全提示等信息382条、164条,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0篇。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我局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通过我局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宣传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3条。

  2.主要类别及数量。在今年主动公开的27条信息中,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24条,占89%;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占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条,占4%。

  3.公开形式。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福清市应急管理监管专栏公开;主动公开文件报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市公共查阅点供群众查阅获取;在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福清应急管理”上公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1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1件。

  2.申请的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成立以李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国云为副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1名在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泄密。对信息公开中涉及重大事项及重要依申请公开文件,及时上报局务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福清市应急管理监管专栏”上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征集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直接与群众沟通,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9年,“福清应急管理”新浪微博账号共发布164条资讯信息,微信公众号共推送382条资讯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我局将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外包给专业团队进行维护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2019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0

1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

0

1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636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型还不够丰富;2.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丰富信息公开的类型;2.对一些需要公开及关注度高的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发布,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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