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时间:2015-01-30 14:46

福清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融政办[2014]145号)等文件要求,由福清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清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清市福塘路财政大楼,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32542,传真:0591-85232439)

一、 概述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在福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由办公室牵头,不断健全制度,坚持专人负责,利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致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上传和更新,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分工、层层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局及时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报告,同时要求各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

“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组织市直各部门及各镇(街)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要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已于201411月底对外公开,除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各单位都已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在部门决算中要求“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经过认真梳理,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15项,行政给付权1项,其它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2项。推进简政放权,将部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限额以下政府采购下放到单位自行采购,逐步下放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费用管理、工业区和镇街政府基建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等权限。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及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同渠道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共发布20条民生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内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技项目经费、农业产业发展等各个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更加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30条,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192条。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4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通知、编制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福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uqing.gov.cn /

        (2)公共查阅点:福清市档案局、福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4年,福清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经审查不属于财政局信息管辖范围,已以邮件形式给予答复说明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2014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之前必有审查”的工作原则,对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经我局保密审查小组审议后均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上传公开存在滞后性;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各部门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做到内容丰富、更新及时,不断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和覆盖面。

(三) 突出重点,增强公开工作效果。认真研究预决算部门公开工作,做好“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以推进社会关注民生、便民、热点等服务。同时,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上级财政部门联系,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19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

19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 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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