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14-3000-2022-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清市国土局
- 成文日期: 2022-01-24
- 标 题: 福清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发文字号: 融国土调查办〔2022〕2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4
- 有 效 性: 有效
经福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福清市政府批准,现将《福清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予以公布,全文如下:
福清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24日)
福清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清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福清市“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和优于0.2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拓展县级常态化预检模式,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1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6649.38公顷(39.97万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13221.61公顷(19.83万亩),占49.61%;水浇地793.98公顷(1.19万亩),占2.98%;旱地12633.79公顷(18.95万亩),占47.41%。耕地主要分布在三山镇、港头镇、江镜镇、龙田镇,三山镇耕地面积占比最大。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023.77公顷(21.0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2.6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097.12公顷(13.65万亩),占34.1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125.77公顷(4.69万亩),占11.7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80.89公顷(0.57万亩),占1.4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83公顷(0.03万亩),占0.08%。
(二)种植园用地9887.54公顷(14.83万亩)。其中,果园9221.66公顷(13.83万亩),占93.27%;茶园262.5公顷(0.39万亩),占2.65%;其他园地403.38公顷(0.61万亩),占4.08%。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一都镇、东张镇、渔溪镇。
(三)林地66467.27公顷(99.7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8648.9公顷(87.97万亩),占88.24%;竹林地411.41公顷(0.62万亩),占0.62%;灌木林地1770.02公顷(2.66万亩),占2.66%;其他林地5636.94公顷(8.46万亩),占8.48%。全市林地均分布在年降水量800mm(含800mm)以上地区,面积占比较大主要在一都镇、东张镇、渔溪镇。
(四)草地1775.55公顷(2.66万亩),均为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东张镇、江阴镇。
(五)湿地28775.42公顷(43.16万亩)。其中,红树林地87.07公顷(0.13万亩),占0.30%;沿海滩涂28265.1公顷(42.40万亩),占98.23%;内陆滩涂423.25公顷(0.63万亩),占1.47%。湿地主要分布在三山镇、江阴镇、沙埔镇等沿海乡镇,其中红树林主要分布在高山镇、沙埔镇、港头镇、海口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101.98公顷(40.6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7446.14公顷(11.17万亩),占27.47%;建制镇用地5396.92公顷(8.10万亩),占19.91%;村庄用地12390.73公顷(18.59万亩),占45.72%;采矿用地357.46公顷(0.54万亩),占1.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10.73公顷(2.27万亩),占5.57%。
(七)交通运输用地5475.39公顷(8.2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13.58公顷(0.62万亩),占7.55%;公路用地3137.13公顷(4.71万亩),占57.30%;农村道路1709.42公顷(2.56万亩),占31.22%;港口码头用地204.03公顷(0.31万亩),占3.73%;管道运输用地11.23公顷(0.02万亩),占0.2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19.09公顷(35.4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944.66公顷(4.42万亩),占12.47%;水库水面2143.72公顷(3.22万亩),占9.08%;坑塘水面16660.14公顷(24.99万亩),占70.54%;沟渠1365.15公顷(2.05万亩),占5.78%;水工建筑用地505.42公顷(0.76万亩),占2.1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福州市委市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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