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19-1200-2020-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交通局
- 成文日期: 2020-04-23
- 标 题: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交安〔2020〕38号
- 发布日期: 2020-04-2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科室、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养护所、质监站、市交投公司、各公交公司、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在建单位、各运输企业:
根据《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榕交安【2020】9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福清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3日
福清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各类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记“生命重于泰山”,切实汲取血的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方面,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隐患,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常态长效协作机制,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预警与应急联动。坚持防风险、补短板、除隐患、强责任、建体系,全面提升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深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推动实施列入福州、福清市委市政府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及农村小水渠、池塘周边路段隐患,并推动纳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整改,持续深化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局建管科、养护所】
2.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源头整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主线,深入辖区客货运运输企业、客运场站,重点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是否存在大量交通违法未处理。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二是排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全面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换证、学习等情况,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单,对交通违法多、事故多发的车辆驾驶员,督促企业加强教育,及时清零未处理交通违法。【牵头单位:局安监科、运输科;责任单位:运管所、执法大队】
3.进一步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一是严管重点车辆。加大对营运客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路检路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频繁路段以及隧道、长下坡、厂区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校车服务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加大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行为查处力度。二是严控重点区域。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普通公路上杜绝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查重点违法。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严查道路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严查超限超载大货车,加大“百吨王”货车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局安监科、运输科;责任单位:运管所、执法大队】
4.进一步加强宣传警示。一是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乘坐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等。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紧密围绕“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媒体,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进入生产生活场景,全面提升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局安监科、运输科;责任单位:运管所、执法大队】
(二)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排查堵塞复工复产运输疫情防控漏洞。对从事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的道路运输,重点排查承运企业根据用工企业的要求,“一车一策”制定运输组织方案;选派符合要求的班车、驾驶员,落实“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情况。强化行前检查和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乘客测温和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从业人员和乘客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求,落实车辆客座率控制、留观区域设置、严控途中上下客等措施。客运场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无关车辆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危险品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司乘人员不佩戴口罩不出站、客车不消毒不出站)。【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运管所】
2.排查整治道路客运安全隐患。严格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将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清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加强省际协作配合联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从严查处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旅客集散地、客运站点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责任单位:运管所、执法大队】
3.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手段管控风险和排查隐患。充分运用交通运输与公安交警部门五大联动机制,构建和落实四省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定期开展车辆基础数据排查比对工作,更新完善四省重点车辆清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实施重点核查。强化车辆动态监控,重点排查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者接驳运输规定执行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两客一危”、农村客运、公交等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及时纠正车辆超速、超范围运营、不按包车协议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6月底前,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制度,建立车载终端和系统平台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具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载终端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系统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局安监科、运输科;责任单位:运管所、执法大队】
(三)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渡口渡船检查力度,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渡口安全管理人员、渡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禁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严禁渡船超载、超员、载运危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乘客登船秩序管理,杜绝渡口客、货、渔混用的情形。建立健全恶劣天气信息收集传递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渡船严格遵守船舶禁限航规定。全面检查渡口、渡船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更新更换不适航船舶,杜绝船舶“带病”航行。做好五一、暑假、国庆节等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以及防汛防台期间安全监管,确保渡口渡船运行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以不再造成人员伤亡为硬目标,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等重点措施贯穿行动全过程。
(一)全面拉网检查。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任何一个盲点、任何一个隐患。严格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单位要结合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实际,积极主动联合有关政府部门,充分运用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以及平时最不放心的单位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到生产经营第一线。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加强实施第三方、专家专业指导,深挖细查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注重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抓紧整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闭环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成效,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对安全制度漏洞打补丁,夯实安全生产的制度基础。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单位、本领域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实际,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细化措施要求。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办整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察督办制度,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强化政治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当成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导则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切实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精准化水平,推动行业监管由“事后分析”向“事前预测”“事中管控”转变。切实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树立阵地意识,围绕“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开展“回头看”,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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