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融政办〔2013〕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布2013年福清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清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fuqing.gov.cn/)。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清市交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263193。
一、概 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融政办〔2013〕232号)文精神,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福清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定了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公布相关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界定了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的基础上,除依法免于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及安全生产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建立文件公开类别审核机制,将公开属性纳入到文件产生的过程中。严格按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按申请人要求提供邮寄、递送或现场抄录等服务。在本局网站公开栏中及时发出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三)强化工作要点,健全工作机制
(四)积极广泛宣传、不断深化培训工作
注重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我局针对工作重点和政府信息工作新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条例》及省、市局政务信息工作要求,特别是针对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间等内容加大学习力度,并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创建学习型机关计划,将学习效果、公开工作同绩效考评、年终考核挂钩,通过宣传和培训,使每一位干部进一步了解了相关知识,提高了公开意识,加大了公开力度,有效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切实根据《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2013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安全生产类信息29条,其他信息2条。历年累计数量313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还未接到群众提出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还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标准,未有收费情况存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有上述现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2、涉及本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
1、由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2、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对个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并认真回复是否给予公开。
3、认真学习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及新版发文单的通知》(榕政办〔2008〕13号)的文件精神,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2014年1月6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1 |
31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1 |
31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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