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6103-2500-2023-000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工信局
  • 成文日期: 2023-09-20
  •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福清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贯标、 “上云上平台”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工信工〔2023〕110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福清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贯标、 “上云上平台”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融工信工〔2023〕110号
来源:福清市工信局 时间:2023-09-27 16:06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融政办〔2021〕24号)精神,不断促进工业企业实施“两化融合”、“上云上平台”,现将2023年福清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贯标、“上云上平台”奖励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化融合贯标奖励 

  1、申报条件 

  (1)在福清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不包括复核认定)。

  2、补助标准 

  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证书的数字化转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A级)、30万元(AA级)、40万元(AAA以上级别)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评定证书无评级的按A级奖励)。在政策有效期内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升级的企业享受级别“补差”补助。

  3、申报材料 

  (1)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4)承诺书

  二、“上云上平台”奖励 

  1、申报条件 

  (1)在福清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2022年度已获得福州市级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励。

  2、补助标准 

  (1)支持中小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对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具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福州市按其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套工具采购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50%配套。

  (2)支持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对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的工业企业,福州市按照其使用云计算服务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50%配套。

  3、申报材料 

  (1)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获得福州市级“上云上平台”奖励资金文件;

  (4)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经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或街、镇)审核后报送。企业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为一式两份胶装装订,封面格式见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2、属地审核。项目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或镇街)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明确提出审核意见后送市工信局进行审核。

  3、联合会审。市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会审,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年初预算情况,拟订初步补助方案并向社会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市政府审批,根据市政府审批结果,由市工信局下达项目补助资金。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85529111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5232435

  附件: 1、2023年福清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申请表;

     2、2023年福清市“上云上平台”奖励申请表

     3、承诺书;

     4、封面格式。



  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清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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