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6104-1000-2022-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2-05-17
  • 标    题: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教〔2022〕179号
  • 发布日期: 2022-05-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融教〔2022〕179号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时间:2022-05-20 17:47

福清市高山中心小学: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以上补助资金510万元下达给你校,用于高山第二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你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加大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要抓好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严禁投入使用。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你校需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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